桓台县局开展不合格化肥专项检查行动
发布者: 刘刚 单位:淄博市局 办公室文秘 浏览次数:777 更新时间:2010-6-21 12:45

一是目标明确,检查重点突出。本次专项检查行动,以《2010年全省流通领域化肥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名单》上的同一批次的肥料为主,并重点依法查处经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磷胺、久效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二是结合专项行动,规范经营行为。对农资经营户的农资商品质量、进销货台帐和发票、质量服务承诺及责任书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 “两证两票、一书一卡一留样”制度,对农资经营户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行政指导。
三是采取严厉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对检查过程中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的,由县局市管科统一将样品送检;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农资,责令经销业户采取措施告知消费者进行退换;对违法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严格立案查处,并将《处罚决定书》与检查总结同时上报。
截至目前,县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对26家农资经营户进行了检查,规范经营行为7户,未发现名单上的不合格化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