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分局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
发布者: 张永军 单位:淄博市局 办公室文秘 浏览次数:675 更新时间:2010-5-12 8:41
一是查经营主体资格,确保主体合法。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状况相符,对无照经营、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经营场所及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严查食品“四项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严格查验经营业户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职责等情况,对不按规定落实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超过保质期、包装污损、腐败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立即组织下架退市,并依法采取扣留封存措施,追查来源去向。
三是严查黑网吧,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与城管、卫生、文化、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抽调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校园周边网吧、食品经营门店进行综合治理,实现了执法优势互补,对于校园及周边未经登记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黑网吧,坚决依法查处取缔。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依托“一会两站”载体,采取入校设点宣传、张贴宣传画、开设宣传节目等方式,广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消费者在利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2000份,检查学校周边各类食品经营业户300余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余份,督促12户食品经营户和校园内小卖部建立和完善进货台帐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取缔无照经营户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