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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注册局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整体水平的意见

发布者: 王若鹏 单位:市局公平交易局 综合科 浏览次数:2763 更新时间:2008-2-29 10:39

关于加强企业注册局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整体水平的意见

 

鲁工商企字〔2005〕67号

  为适应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充分发挥企业注册局新体制优势,进一步创新企业登记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的整体水平,现就加强企业注册局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1.各级企业注册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牢记第一要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围绕市场主体来定位、拓宽和创新执法与服务。要结合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继续坚持“登记抓规范、监管促到位、服务上水平、队伍强素质”的工作思路,认真遵循“法制意识与服务意识并重、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的指导原则,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整顿规范与加快发展、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降低门槛与经济安全”四个关系,努力做到“尽职尽责加强监管执法、尽心尽力促进改革发展”。
  2.企业登记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是政府服务社会的窗口,是国家调控和管理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加强和改进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有利于市场主体“优生优育”,有利于市场主体规范和监管,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企业注册局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一个主体——市场主体,依托一个基础——“经济户口”,立足一个支撑——信息化,实现一个目标——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水平,不断创新企业登记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行注册官制度,为全面实施企业登记管理改革“三步走”(规范企业登记管理程序、完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商事登记管理制度)的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3.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积极推进登记管理理念、登记注册方式、监督管理方式、服务发展方式、登记管理手段、登记管理体制六个创新。在创新方式和创优服务、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在推进“小局大所”改革、实施工作重心下移和职能到位,在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登记管理手段现代化三个方面率先实现新的突破。创新和突破要着眼于依法规范企业登记管理,着眼于进一步转变职能、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要着力在依法规范登记、提速提效、便民利企上狠下功夫,在分类分级、加强属地区域监管、加快实现职能到位上狠下功夫,在加快登记管理信息化上狠下功夫。做到依法行政、便民高效,与时俱进、因势利导,注重实效、好事办好。
  二、依法规范登记
  4.规范登记程序。按照依法登记、程序合法、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要求,落实和深化“一审一核制”。通过“内部授权登记”,科学制定内部审批权限和职责,下移企业登记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原则上,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在局党组和局长、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集体研究决定。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登记审批事项,由分管副局长审批;企业登记业务纳入政务审批中心的,也可授权注册局长或登记窗口负责人审批。其它企业登记审批事项授权注册局长或科(处)长审批。积极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按照规定将经营项目不涉及前制审批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发照权委托到辖区工商所。
  5.规范登记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现登记标准、登记程序、登记要求的“三个统一”;落实“五个规范”,即规范受理方式,保障法定受理渠道畅通;规范登记审查方式,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为审查的主要内容;规范登记格式文本,统一使用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文本表格;规范登记时限,在法定时限内核发营业执照;规范登记公示、公开制度,方便企业。
  6.提高登记效率。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时限和“当场登记”的要求,兑现公开的办事承诺。对当场能办结的审批事项,由各地结合实际,授权受理(审查)人员即时承办。对需特办、急办的审批事项,设立“绿色通道”,即时承办,限时办结。
  7.完善互联审批。对政府确定依托现有网络资源,实行网上互联审批的,要不断强化网络功能,规范网审系统,将互联审批延伸至工商所,提高网上互联审批效率和质量。对政府确定依托政务审批中心开展互联审批的,要将登记注册纳入政务审批中心办理,实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方式,并积极牵好头、服好务,争创优质服务窗口。
  8.强化责任监督。积极推行“首办责任制”,明确首办责任,规范首办行为,抓好首办监督;认真落实登记岗位责任制,做到“谁首办、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通过集体评议、监督检查、登记案卷评查、政务监督等督查形式,强化对企业登记管理人员的监督,确保登记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监督管理
  9.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全程监管。适应省以下工商体制垂直管理、“小局大所”改革和监管重心下移的新形势,由侧重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的监管,向对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全过程监管转变,做到登记与监管并重,促进监管职能到位。
  10.加强登记事项监督。依法开展对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查处以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市场主体“优育”。
  11.加强经济安全监督。认真落实国家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关系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及企业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取缔“三无”、“六小”企业及无照经营。依法及时办理“关停并转”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工作,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加强市场退出行为监督。严格市场主体退出和清算程序,规范退出机制。对“关停”、破产、歇业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依法加强后延管理,督促其终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13.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实施按信用度分类监管和按风险度分级监管,实行监管重心下移,落实工商所区域监管责任制。完善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强化年检、验照效能。推行预警制度,建立有效防范和长效监管机制。
  四、创新服务方式
  14.选准切入点。要始终把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监管促发展,以服务促发展。按照“政策引导扶持、综合职能促进、协会帮助服务”的要求,围绕经济“亮点”、结构调整、宏观调控和稳定安全,完善服务措施,加大帮扶力度。
  15.抓好政策落实。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战略目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简政放权,降低门槛,优化环境,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口袋里的生产力”全部掏出来,转化为企业现实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16.拓宽帮扶领域。从法律、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帮扶力度。突出地区产业和资源优势,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服务和不断扩大招商引资,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主体。
  17.扩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的信息资源优势,依照企业登记、“经济户口”、企业信用的顺序,开发、用好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建立产业发展和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制度,对产业发展和投资趋向进行预警提示,引导科学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政府宏观决策和调控、为企业投资和市场营销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服务。
  18.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登记职能,围绕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外经外贸、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落实经济结构调整政策,促进第一产业调优、第二产业调强、第三产业调高,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通过政策引导和规范市场准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的各类市场主体,鼓励支持;对国家明令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及经营项目,严格把关。
  19.提升执法服务形象。按照“服务零距离、无间隙”的要求,坚持和深化“一条龙”服务、预约服务、登门服务和微笑服务,坚持A、B角制、着装挂牌制和科(处)长带班制,实行一张《服务联系卡》、一张《办事指南》、一张《办事效率监督卡》、一张《照后指南》、一张《征求意见卡》“五卡”服务和静心、热心、耐心、专心、细心“五心”服务,努力打造工商服务品牌。
  五、改善登记监管手段
  20.加快推进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化。企业登记信息化,是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基础。要完善网络体系,整合数据库资源,建立电子档案,通过省、市、县和工商所四级联网,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提高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以县级局和工商所为重点,加快推行企业登记管理系统、“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企业警示系统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系统,提高执法服务效能。
  21.拓展登记信息的市场服务领域。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推行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咨询、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等网上服务业务。通过优质高效服务,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网,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22.完善信息技术保障措施。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促进企业登记管理人员提高计算机专业水平;推行企业登记管理业务上网和信息录入制度,实行业务上网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督,保障登记管理业务网上安全运行。
  六、加强企业注册局自身建设
  23.明确职责分工。企业注册局长要在局党组和局长、分管副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管副局长要注重发挥企业注册局长的作用。企业注册局长要“抓业务、带队伍”,发挥好分管副局长的助手作用、企业注册局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作用、行政执法工作的审核把关作用。要明确企业注册局及内部科(处)长的职责范围,合理界定分管副局长、企业注册局长和科(处)长的职责权限,制定企业注册局内部科学的工作程序。
  24.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形成切合实际、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5实行合并受理、归口审批。对市场主体依法统一登记注册,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行为规范。对外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将原来相对独立的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投资企业受理窗口合并为综合受理窗口,一个窗口统一办理各类市场主体的咨询和受理;对内按照“一审一核制”的要求,实行归口审批。
  26.积极稳妥地推行企业注册官制度试点。为实现企业登记干部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登记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考聘结合、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权责统一、能上能下”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试行企业注册官制度。通过深化“一审一核制”、“互联审批制”、“首办责任制”,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考核,增强干部素质;加快办公自动化进程,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搞好资格认定聘任,合理授权,依法登记。已经开展企业注册官制度试点的地方,要积极探索,逐步完善,创造经验。
  27.增强政治素质。按照“争先创优、科学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高度重视企业登记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大力倡导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营造内和外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增强干部队伍的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28.强化业务能力。要采取更加得力措施,切实抓好企业登记管理干部的学习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学习计划,加强法律法规、专业技能知识更新、综合素质培训,建立培训考核达标制度,保证培训效果。要坚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9.转变工作作风。要围绕行风廉政建设、信用工商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落实好总局和省局的两个“禁令”,做到勤政廉政,公开公正,接受监督,提高效能。
  30.学先争先,创新创优。要把握好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创新是为了更好地依法行政、服务发展,要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积极稳妥地进行,不能靠对法律、法规的突破来掩盖执法不到位和工作效率低下。要加强改革创新措施的调研,充分论证,趋利避害,先行试点,稳步推开,做到因地制宜、适时适度,合法规范、求真务实。各地推出重大改革创新措施前要报请省局批准。要瞄准先进,敢为人先,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做到想干、会干、干好,工作争第一,服务创一流。要注重发现、培养和推广先进典型,善于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的整体水平,努力开创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