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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商系统强化节日市场监管成效显著

发布者: 郑海波 单位:淄博市局 消保科 浏览次数:1378 更新时间:2008-2-28 15:37
 

全市工商系统强化节日市场监管成效显著

为保障春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春佳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结合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深入开展,采取切实有效监管措施,加大了对全市食品消费市场的监管力度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工作部署,明确监管责任。市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并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分县局节日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同时做好与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分县局市场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在市局工作总体部署下,各分县局根据辖区实际,因地制宜,结合食品市场“四项制度”及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严密制定检查计划,分片划区,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协调配合,加大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以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猪肉、粮、油、菜、水果、乳制品、糕点、糖果、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为重点食品,以辖区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特别是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加大了专项执法检查力度。节日期间,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50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业户6544户,查处食品无照经营业户81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件,查扣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数量11200公斤,其中查处假冒伪劣花生油1000余桶,对利用节日期间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予以了严厉打击。

三是加大食品监测力度,确保食品消费安全。为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08年1月22日,我局加强与监测机构合作,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对我市十二家大型商场、超市所销售的食用油、酒类、调味品、奶制品、熟肉制品、蜜饯类食品等节日消费比较集中的食品进行了抽样监测,同时对企业执行国务院《特别规定》、落实“四项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商家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春节期间淄博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

四是严格节日值班制度,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节日期间,全市12315工作人员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坚守岗位,一直保持线路畅通,认真受理、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春节期间,淄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以来电、来访、电话留言等形式的咨询申诉举报19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8%。其中咨询152件、申诉21件、举报18件,针对受理的申诉举报,12315工作人员及时将情况转办到了相应分县局予以核实查处,并加大了执法监管力度,努力为消费者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