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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分局消保科推行行政指导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发布者: 郑海波 单位:淄博市局 消保科 浏览次数:1395 更新时间:2008-2-28 14:12
 
张店分局消保科推行行政指导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8月29日,张店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来到银座商城送法上门。企业组织了管理人员,超市工作人员,食品供应商等共计67人参加了加强食品安全座谈会,会上工商人员要求商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核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就如何把好食品进货关和索证索票中遇到的问题,超市工作人员,食品供应商积极提问,踊跃发言,会场气氛热烈。最后消保科指导经营者在食品安全方面要把握好三点:一是了解国家法律法规;二是掌握食品等产品基础知识;三是建立一个运行良好的商品质量管理机构。

今年以来,张店分局消保科找准监管实践中面临的用传统管理方式无法予以解决和实施有效管理的难点、热点、弱点和重点问题,围绕“和谐监管”运用培训,提示、引导、示范、劝告、建议、告诫等行政指导这种柔性管理方式,弥补以往单纯采取行政强制与处罚等刚性行政管理手段的不足,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了食品市场秩序的有效管理。(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