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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受到国家工商总局省局隆重表彰

发布者: 孙海燕 单位:淄博市局 消保科 浏览次数:1393 更新时间:2008-4-30 15:56

    为认真总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提高“四项制度”工作成果,对在“四项制度”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2008年3月21日,省局召开了“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建设总结表彰会议”。

2007年,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局及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国家局及省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建设总结表彰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其中张店分局、临淄分局朱台工商所孙忠祥分别被国家局表彰为“2007年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市局消保科、临淄分局、周村分局、周村分局南营工商所等14个单位被省局表彰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红盾奖”;王卫东、崔岫岩、焦衡、周赤诚、毛继华等30位个人被省局表彰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先进工作者”;临淄区梧台镇奥德隆超市刘地店、淄博高新区石桥兰洋综合经营部等43家食品经营店被省局表彰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经营优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