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暨张店区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掠影
淄博市暨张店区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掠影
每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纪念这个倍受世人瞩目的广大消费者的神圣节日,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张店区委宣传部、市区两级消费者协会、政府办公厅、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物价局、建设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于3月15日上午在市博物馆广场,隆重举行了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月15日的博物馆广场人山人海、氛围热烈,活动还没有开始广场上就挤满了人,投诉的、咨询的、采访的、促销的,大家都忙的不亦乐乎。随着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的现场直播,上午10点纪念大会正式开始;大学生们的激情3.15诗朗诵,掀开了纪念大会的篇章。
市消协联合工商、质监、卫生、物价、食品药品监管等理事单位,征集评选出2007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范例”,并现场进行了社会公布。
为整合社会维权资源和力量,拓展消费维权的渠道和领域,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经淄博市消费者协会研究决定,成立淄博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现场宣读了关于成立淄博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的决定。活动现场11名各行业专家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得到了消费者的热烈欢迎,也成为今年3.15活动的一大亮点。
为褒扬和鼓励一批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市消协、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在全市开展了淄博市第七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全市268家企业获殊荣,省、市领导为获得“淄博市第七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的代表颁发了奖牌。
经过市“十佳”消费维权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决定授予中国移动淄博分公司等6家单位、黄志中等4名个人2007年度“淄博市十佳消费维权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
今年,淄博市工商局将在全市30家商业单位推行食品电子查询系统,建立健全以工商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水平。现场举行了食品电子查询系统启动仪式。
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烟草等11个部门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并接受消费者的咨询服务。1万余名消费者参加了咨询服务活动,淄博电视台、淄博人民广播电台同时向全市进行现场直播,现场设立了近30人组成的申诉举报受理台,来电来访等形式的咨询、申诉举报289次,其中咨询154人次、申诉126件、举报9件,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制作展板20块;现场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3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好评。现场举行了文艺演出,组织部分名优企业、名牌商品,现场为消费者让利销售和提供咨询服务,并进行名优产品推介展示、消费知识问答以及典型投诉曝光等。
省政协常委、省工商局副局长兼省消费者协会会长蔡福安同志、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郭利民同志、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建宁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在堂同志、市政协副主席张建祥同志、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穆庆峰同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淄博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等单位的领导、以及张店区大班子领导也应邀出席3.15纪念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