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燃烧报废 消协调解换新车
发布者: 杜慧 单位:淄博市局 消协 浏览次数:1394 更新时间:2009-5-25 11:27
买来一年多行驶里程仅4000km的燃油助力摩托车,在发动该车时,机壳突然冒火燃烧,导致车辆烧毁。5月5日,在沂源县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张先生如愿以偿地换回了一辆新车。
据张先生投诉称:2007年9月24日,他从县城一家摩托专卖店购买了一辆重庆某品牌的燃油助力大轮摩托车,价格2420元。今年2月17日下午,张先生准备骑车外出,在启动该车时,机壳上突然冒出火花并迅速引燃了油箱的油,火被扑灭后车辆也被烧毁了。事发后,张先生立即打电话与专卖店和厂家联系,店老板赶到现场察看了情况,厂家一开始答应给换辆新车,在张先生按照厂家的要求,将烧坏的摩托车发运到厂里后,厂家却变了卦,说不属质量问题,不给新车了,只赔偿1000元钱。张先生不接受,经多次交涉未果。无奈之下,4月18日,张先生向沂源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厂家赔偿新车或者2000元损失。
消协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生产厂家电话联系,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厂家履行开始时对消费者的承诺,同意赔付一辆同品牌同型号的新摩托车。日前,张先生高高兴兴地将厂家赔偿的新车骑回了家。(夏庆田 孙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