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限期企业年检通知书
发布者: 邵帅 单位:淄博市局 办公室(政务) 浏览次数:6895 更新时间:2008-7-23 15:31
各未检企业:
截止2008年6月30日,你单位尚未向我局申报2007年度年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8月15日前向我局申报2007年度年检,并接受未按规定申报年检的处理。
请各未检企业尽快登录http://202.110.209.9:7001或登录通过淄博红盾信息网点击链接办理网上申报年检,网址:http://www.zbgs.com.cn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