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发布者:
张群
单位:淄博市局 办公室(政务)
浏览次数:1465
更新时间:2008-2-28 18:01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可以通过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淄博红盾信息网》(http://www.zbgs.com.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