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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发布者: 张群 单位:淄博市局 办公室(政务) 浏览次数:1465 更新时间:2008-2-28 18:01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
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可以通过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淄博红盾信息网》(http://www.zbgs.com.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