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承诺」
市工商局是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职能,现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创新服务方式,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开展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管理相对人直接到市局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进行名称查重、审核,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申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的,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予以受理并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在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及具体联系方式。
申请消费纠纷调解的,1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决定受理的,除疑难案件外,10日内作出处理。
二、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政策,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登记手续,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查处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打击传销和商业贿赂,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广告专项整治,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